2009年4月12日星期日

爱情·手机

同事X在公司内部消化了一个mm,我们对其严刑逼供,责令交代作案经过。据X坦白,他和mm是在公司电梯里认识的,一来二去,发生了感情。

我思考了一下,认为X说的是实话。第一,公司男女比例还算平衡,只是楼层分布严重不均,要见mm,除了餐厅,也只能是电梯了。这个地点是合乎逻辑的。第二,X在10层──顶层上班,在电梯里呆的时间显著长于在3、4层上班的其他工程师,机会自然也要比他们高得多得多得多。这就增强了这一情节的可信度。

接下来一个自然而然的问题就是:我也在10层上班,怎么就没有这样的艳遇呢?

我思考了一下,发现原因如下:自打从4层搬到10层之后,我很快就意识到”浪费“在电梯里的时间显著增加,因此养成了在电梯里上网的习惯。从开始等电梯,一直到从电梯出来,我都会拿着iPhone读我的Google Reader或Gmail,目不斜视。没想到iPhone带给我的只是芝麻,X捡到的却是西瓜。

我把这些分析和X说了,他嘿嘿一乐,掏出他的手机往桌上一放,小屏单显,赫然是上世纪90年代经典款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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